7月22日,晋中公司召开数据安全学习培训会,组织全员学习讨论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、董事长王犇主持。
会议指出,《网络安全法》是全面规范网络安全的基础性法律,是依法治网、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,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。《数据安全法》是数据安全领域的首部基础性法律,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加强对数据安全的保护不仅关乎每个人、每个组织的利益,而且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密切相关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作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,与《数据安全法》、《网络安全法》等共同构建起我国数据治理的基础法律框架。
会议要求,每一位员工都需要认真领会学习贯彻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与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一要深刻认识到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、复杂性和艰巨性,牢固树立以安全保发展、以发展促安全的思想观念。二要准确领会数据安全的内涵与运用,作为信息化企业,我们更要规范数据安全管理、保障数据安全可控、筑牢公司数据安全防线,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。三要认真对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有关规定,特别是对涉及个人信息方面的项目,要时刻保持敏感,对可能侵害客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坚决予以杜绝。(晋中公司 田京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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