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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一题:大数据与数字经济(三)-买球软件

发布时间:2022年06月28日

第二,现行国际治理体系面临着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巨大挑战。数字治理是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,以数字化的世界为对象,以构建融合信息技术与多元主体参与的开放多元的新型治理模式、机制和规则为目的,涵盖国家、社会、机构、个体以及数字技术、数据治理的复杂系统工程。数字治理包含两方面含义:一是数字化的治理,以数字化转型为背景,采取有效战略和措施保证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效果和价值最大化;二是治理的数字化,利用信息技术平台、工具等对现行治理体系实施数字化转型。当前,数字治理体系构建面临着诸多挑战。例如,针对互联网公司垄断的监管能力亟须加强,数字平台的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“一家独大”、“赢者通吃”的市场格局,带来了市场垄断、税收侵蚀、数据安全等问题,难以沿用传统反垄断规则对其进行监管;针对新兴技术的管控能力亟须提升,各类新兴数字技术发展迅猛,各类威胁从虚拟网络空间向现实物理世界蔓延扩散,经济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与安全挑战。其他诸如网络舆情的管理失控、金融数字业务的无序扩张、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导致的伦理问题等,均已成为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

第三,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动能与基础设施,信息技术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。信息技术底层硬件一直按摩尔定律发展,成就举世瞩目,但是,其基础理论和冯·诺依曼体系结构并未发生本质性变化。计算系统的渐进式发展模式所带来的数据处理能力的线性提升,已远远落后于数据的指数级增长,可以预判,随着时间推移,数据处理需求与能力之间的剪刀差还将不断扩大。据统计,受限于计算能力不足,已获取数据的平均留存率仅为2%,大量数据从未被处理和利用即被丢弃。回顾过去10年,大数据管理与处理技术、大数据分析方法和大数据治理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,但究其实质而言,都是在现有通用技术体系上,面向大数据需求,通过软件技术进行的调整和优化。这种技术发展模式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,如数据模型独立,数据难以关联共享;负载类型不同、冷热数据不同,难以优化调度不同硬件资源;以计算为中心的数据处理模式,常常需要执行海量数据“搬家”操作,导致性能瓶颈等。在大数据应用需求驱动下,计算技术体系有必要进行重构,以数据为中心的新型大数据系统技术成为重要方向,信息技术体系将从“计算为中心”向“数据为中心”转型,新的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问题仍有待探索和破解

五、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思考

2015年实施“国家大数据战略”以来,我国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不断深化和落地。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;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信部、中央网信办联合批复贵州、上海、京津冀、珠三角等8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;各省市积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,到2020年底已出台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、产业规划等60余项。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猛,新产品、新业态、新模式层出不穷,成为驱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”;“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,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”。我们要牢牢把握机遇,积极应对挑战,克服发展障碍,推进数字经济繁荣发展。

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,激活数据要素潜能。我国已经正式实施《数据安全法》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底线保障。为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,还需进一步研究推进数据确权、交易流通、跨境流动等相关制度法规制修订工作,厘清政府、行业、组织等多方在数据要素市场中的权责边界。同时加强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,为数据确权、互操作、共享流通、数据安全、隐私保护等提供有效技术支撑。当前,打破信息孤岛、盘活数据存量是一项紧迫任务,特别是在政务数据领域,应逻辑互联先行,物理集中跟进,完善数据注册、分类分级、质量保障等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,在一定层级上构建物理分散、逻辑统一、管控可信、标准一致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,在不改变现有信息系统与数据资源所有权及管理格局的前提下,明晰责权利,确保数据资源高效共享和利用。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要素化的探索性实践,鼓励数据运营加工的新业态尝试,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。

推进各行各业的数字化转型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、强渗透性、广覆盖性,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,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,可以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。当前,信息技术已从助力其他行业提质增效的“工具、助手”角色,转向“主导、引领”角色,深入渗透各个行业,对其生产模式、组织方式和产业形态造成颠覆性影响。然而,面对数字化转型的要求,一些企业却存在“不想、不敢、不会”的“三不”现象。“不想”是囿于传统观念和路径依赖,对新技术应用持抵触情绪;“不敢”是面对转型可能带来的阵痛期和风险,不敢率先探索,就地观望、踌躇徘徊;“不会”则是缺少方法、技术和人才,以及成功经验和路径。转型发展必然会面临观念、制度、管理、技术、人才等方面的挑战,其中观念上的转变最为核心和关键,而人才供给则是根本保障。数字化转型并非通过信息技术和工具的简单叠加便可完成,需深度理解“数字化转型、网络化重构、智能化提升”的内涵并系统规划;需要从国家、高校科研院所、企业、社会等多层面,打造适应数字化转型需求的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,为未来数十年的转型发展储备合格人才

完善数字治理体系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,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,完善体制机制,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传统的治理体系、机制与规则难以适应数字化发展所带来的变革,无法有效解决数字平台崛起所带来的市场垄断、税收侵蚀、安全隐私、伦理道德等问题,需尽快构建数字治理体系,数字经济治理无疑是其核心内容之一。数字治理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长期迭代过程,其中,数据治理体系的构建要先行。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涉及国家、行业和组织三个层次,包含数据的资产地位确立、管理体制机制、共享与开放、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内容,需要从制度法规、标准规范、应用实践和支撑技术等方面多管齐下,提供支撑。当前国际数字治理体系尚处探索期,既有全球性多边机制,也有区域性或双边机制,更有私营平台企业的事实性规则。由于各国数字治理关注重点不同、发展程度有差异,未来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将呈现面向关注点差异的、多元化层次化的、多机制共存的格局。(转自:《求是》2022/02  作者:梅宏,军事科学院副院长、中国科学院院士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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